稀土鉭鈮等礦種成為第一批輻射監督對象
發布時間:2013-06-26 新聞來源:一覽稀土英才網
為保護環境、保護公眾健康、促進鈾(釷)礦以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環境保護部2月4日發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輻射環境監督管理名錄(第一批)》(見下表)的通知。
通知指出,已納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輻射環境監督管理名錄(第一批)》,并且原礦、中間產品、尾礦(渣)或者其他殘留物中鈾(釷)系單個核素含量超過1貝可/克(1Bq/g)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核工業類評價范圍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編制輻射環境影響評價專篇和輻射環境竣工驗收專篇。輻射環境影響評價專篇應當納入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與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同步編制,一并申報,評價類別按環境保護部頒布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執行。環評及驗收階段的輻射監測工作應當委托轄區內具有相應資質的監測單位實施。
環境保護部將根據輻射環境管理的需要,對監督管理名錄適時予以調整并公布。
序號 |
行 業 |
工 業 活 動 |
1 |
稀 土 |
各類稀土礦(包括獨居石、氟碳鈰礦、磷釔礦和離子型稀土礦)的開采、選礦和冶煉 |
2 |
鈮、鉭 |
含鈮、鉭礦石的開采、選礦和冶煉 |
3 |
鋯及氧化鋯 |
鋯英石(砂)、斜鋯石的開采、選礦和冶煉 |
4 |
釩 |
釩礦的開采和冶煉 |
5 |
石煤 |
石煤的開采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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